晚上九点半,她终于回到自己家。
也是将近半个月来,第一次见到哥哥余安州。
昔日光风霁月的公子哥,被摧残成了彻头彻尾的IT男,从一身名牌高定,变成各种地摊级别的衬衫休闲裤。
余繁初想想自己,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。
只不过余安州是被老爸逼的,而她是自己作的。
余繁初进门的时候,余安州正在壁炉边磨指甲。余繁初想起今天打扫卫生弄脏的指甲,洗了好久都没洗干净,于是跑过去也拿了个指甲刀,坐在他对面剪。
余安州一开始懒得理她,磨完后一抬眸,望着她泛黑的指甲皱了皱眉:“怎么搞的?”
“没什么。”余繁初语气轻松道,“今天博物馆大扫除,擦地板,手弄脏了。”
“哪个博物馆?”余安州问。
余繁初眉毛跳了跳,笑说:“怎么,你要去找人麻烦呀?”
“不是。”余安州把指甲刀扔茶几上,响声清脆,他的嗓音却是懒懒的,听起来很欠揍,“我好奇是哪家博物馆脑残,居然录用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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